各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区、高新区、西溪景区管委会,黄海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市直各相关部门:
今年5月30日是第八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按照东台市委十五届六次全会部署,对标“长三角先进地区、瞄准百强县第一方阵”,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做示范,激情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东台崭新篇章做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十佳科技标兵、优秀科技工作者和优秀科技志愿者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先进集体5个。奖励科技工作者团队,表彰为“东台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
(二)先进个人30名。其中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优秀科技工作者10名,表彰为“东台市十佳科技标兵”;奖励一线在职、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科技工作者10名,表彰为“东台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奖励在基层科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科技志愿者10名,表彰为“东台市优秀科技志愿者”。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坚守科学精神、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科技创新团队、科技标兵、科技工作者应于近两年内,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在服务企业解难题促转型,稳增长促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在自主创新能力提升、高端技术供给、产学研协同创新等方面补短板,破解企业创新发展瓶颈,做出重要贡献;
2.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特别是在关键共性技术预研、学科建设方面,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水平进位;
3.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利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4.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5.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进科普信息化、加强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6.在教育卫生医疗等社会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取得极大突破并广受好评;
7.有较高的科技管理和组织才能,科技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在本系统内处于领先位置。
(三)科技志愿者推荐评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科技科普事业,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
2. 坚持面向基层和科普工作一线的基层科技科普志愿者,连续从事科技科普志愿服务工作五年及以上、年开展或参加科技科普志愿服务活动8次以上;
3. 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科普进社区、青少年科技教育、送科技下乡等大型科普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较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4. 主动参与社区、农村科普活动的组织、策划,深入基层抗疫一线,在科技志愿服务活动中成绩突出,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四)近三年来曾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标兵”、“优秀科技工作者”、“科技科普志愿者”等荣誉的相关人员不再参加先进个人推荐评选。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市内完成。
三、评审程序
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的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学会等方面的专家、科研人员组成,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
按以下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1.形式审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对象资格和推荐程序进行形式审查。
2.专业初评。按理、工、农、医等学科分类组建专业评审小组,对候选对象的业绩进行定性评价产生初评人选,经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筛选汇总后,按表彰名额120%的比例,向市评审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
3.综合评审。结合初评结果,市评审委员会对建议名单的地区分布、学科结构、实绩考察和社会评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等额确定东台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东台市十佳科技标兵、东台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和东台市优秀科技志愿者名单。
4.对申报的团队或个人征求公检法、纪委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的团队或个人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公示。将综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被提出异议的人选,认真进行核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东台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十佳科技标兵、优秀科技工作者及优秀科技志愿者,作为今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庆祝活动内容,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联合表扬,颁发奖牌、证书等并予以适当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名额分配。各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沿海区、高新区、西溪景区管委会,黄海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各学会(协会),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本学科候选对象的推荐、筛选、审核、上报工作。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每类型一般为1名。科技人员相对集中、创新成效显著、学术氛围浓烈、科技富民突出的单位可单独或联合推荐1个科技创新团队参评。
(二)严格标准。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科技志愿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科技创新团队、科技标兵、科技工作者、科技志愿者应当政治表现好、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面向基层。推荐对象要面向在各个领域基层一线特别是疫情防控一线的科技工作者、科技志愿者,重点推荐服务地方新特产业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科技人才和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在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创新团队。
(四)严肃纪律。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社会公认。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推荐材料经各推荐单位盖章确认后,于4月22日前将纸质版(A4版面)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包括:
1.《东台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候选团队推荐表》、《东台市十佳科技标兵、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东台市优秀科技志愿者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主要事迹必须按要求填写)
2.候选团队、候选人两年来工作成绩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评选文件和相关表格可在“东台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www.dtskx.org.cn)下载。
市评委会办公室地址:市行政大楼1301室,联系人:翟奇俊,联系电话:89561301,邮箱:793157736@qq.com。
附件:1.东台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候选团队推荐表.docx
2.东台市十佳科技标兵、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docx
3.东台市优秀科技志愿者候选人推荐表.docx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台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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