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实施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文章来源:东台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者:张璇 点击率:2304 发布日期:2020-08-07

各镇区,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近日,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纲要办函20206号),要求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以来,重点是“十三五”期间各地各部门实施工作情况开展总结评估。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下发了通知(苏全科组办发〔2020〕11号)。为落实通知精神,结合《东台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东政办发〔2016〕12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和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要求对各镇区、各部门《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目标任务开展评估。

(一)各镇区实施工作情况

1 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各项任务在本地的落实情况。围绕《科学素质纲要》和《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工作的情况。

2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政策支撑的情况。将全民科学素质相关内容纳入当地“十三五”规划的情况。开展监测评估及考核奖励的情况。

3 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保障和服务条件的情况。建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纲要办等)的情况。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考核的情况。为实施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的情况。与辖区政府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共建机制的情况。在工作中形成的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4 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正视短板弱项、重视风险挑战,深入思考本镇区推进落实《实施方案》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原因,围绕新时代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工作机制、保障条件等方面,提出对面向2035年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和“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具体建议。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实施工作情况

1履行牵头或参与单位职责情况。根据《实施方案》所明确的各项任务职责,开展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工作的情况。

2政策制定的情况。将公民科学素质相关内容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十三五”规划(年度计划)的情况。制定牵头任务或参与实施任务实施方案(意见、年度工作计划等)的情况。制定出台科普相关政策的情况。开展监测评估、考核奖励的情况。

3保障和服务建设的情况。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本部门或本系统考核的情况。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或办公室会议等情况。为实施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的情况。宣传报道及工作交流、经验分享的情况。

4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正视短板弱项、重视风险挑战,深入思考本部门推进落实《实施方案》进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原因,围绕新时代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工作机制、保障条件等方面,提出对面向2035年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和“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具体建议。

二、工作方式和进度安排

1、请各镇区、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本次评估内容对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自评估,形成自评估报告(3000字以内),将加盖公章的1份纸质版和相关材料电子版统一于8月20日前报送至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联系人:张璇,联系电话:89561307,邮箱:jsdtskx@163.com

2、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情开展抽查,并结合各镇区、各部门自评估情况,形成我市自评估报告上报省纲要办。

三、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总结评估,是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现实情况的有效方法,也是推动各地实施工作的重要手段。各镇区、各成员单位要把总结评估作为重要工作,结合本镇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细致做好自评工作。

2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镇区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重点针对实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3科学评估、务求实效。各镇区、各有关成员单位在评估工作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增强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到工作一线,全面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确保评估全面客观详实。


附件:东台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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