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科协发〔2017〕9号
东台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企会协作”项目的通知
各镇(区)科协、市级各学会(协会)、各企业科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激发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造活力,以“融入长三角,建设新东台”为主题,更好地服务产业优化、企业转型、科技创新、项目建设、载体提升五大重点,加快科技与经济的有效融合,促进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企会协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作内容
1、与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和技术攻关;与村(场)进行新的种养植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和应用。
2、帮助企业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挖潜增效。
3、帮助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协助村(场)制定农业结构调整规划,明确发展方向。
4、帮助企业培训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帮助村(场)培训致富能手和经营者队伍。
5、为企业和村(场)提供市场信息和供销渠道。
二、立项原则
1、甲方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研究会或各级企事业单位科协,乙方应是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农业方面是行政村、农场或种养殖大户;
2、充分利用自身的特点,切实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发挥各自优势,量力而行,建立“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协作关系,鼓励资本、技术参与收益分配。
3、以项目协作为基础,协作内容要具体,便于操作和验收。
三、示范项目推荐的条件
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较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学会、镇(区)科协、各企业科协在项目完成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且符合下列条件下之一的可推荐为示范项目:
1、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共性技术的改造提升;有较大影响的转型升级科技创新项目;
2、发展循环经济,资源有效利用,生态重建有明显成效的项目;
3、应用面广,可跨部门、跨行业推广的实用技术项目;
4、经济效益显著,资源利用率居同行业先进水平,不产生环境污染,年增利税或节约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
5、节约能源、原材料,治理污染效益显著,适于推广的项目;
6、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实用技术项目
四、项目申报要求及时间
1、凡确立的企会协作项目,应由协作双方签订《东台市企会协作协议书》,制定协作内容和指标,明确责任和权利以及完成时间等,由协作双方责任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填写《东台市企会协作项目表》。
2、凡示范项目的申报,须在已签订的企会协作项目基础上推荐。每个镇(区)推荐1-2个;市级学会、镇(区)科协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由市科协研究确定。
3、市级学会,各企业科协签订的项目协议书、登记表和示范项目推荐表报市科协学会部。各镇(区)科协要将本地区签订的项目协议书和登记表汇总后报市科协学会部。联系人:翟奇俊。联系方式:89561301。电子邮箱:793157736@qq.com。
4、市科协将组织相关单位对申报立项项目进行评估,对实施进度跟踪督查,对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审,对优秀项目给予资助奖励。
5、上报时间:企会协作项目登记表、协议书和示范项目表一式二份于6月30日前报学会部。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1. 东台市企会协作项目登记表
2. 东台市企会协作项目协议书
3. 东台市企会协作示范项目推荐表
4. 东台市2017年度企会协作项目汇总表
东台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5月8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盐城市科协办公室。
东台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印发
东科协发〔2017〕9号企会协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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